总论诸神煞 轻重较量,要在通变

2024-06-07 10:21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 其说穿凿支离, 造化恐不如是, 除羊刃、 空亡、 劫煞、 灾煞、 大煞、元辰、勾绞、咸池、破碎、罗网、冲击、天空、悬针、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备论于前矣,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复备叙于左。

诸煞, 凡言克身谓凶煞, 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音, 临身谓凶煞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夹贵” ,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内亦有正印官星” ,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自缢煞:此煞取五行反系处。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刃、羊刃。盖丙子纳音水,又子为水旺之地未,为井宿之居,丑为三河之分,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古歌云“劫煞克身名顚坠,金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子酉一例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更若来克身,一死悬梁一溺水。 ”

挂剑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或重带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类,五行刑克本命者,主凶暴杀人,或反为人所杀。诗曰“巳酉丑申金气全,从革局多名挂剑,元亡金虎并克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有水则非。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诗曰“寅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都无一水神,生旺临年灾厄火。 ”余命寅午戊全,月干有癸,行戊午运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灾(育吾自记) 。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自余丑日亥时、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卯日酉时、酉日卯时、辰日申时、申日辰时、巳日未时、未日巳时,依次逐两位数之,君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折损肢体,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时,寅人庚时,卯辰人辛时,巳人壬时,午未人癸时,申人丙时,酉戌人丁时,亥人戌时,取时刑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 正七二八子寅方, 三九四十辰午当, 五十一申六二戌, 必主雷轰虎咬亡。 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伤,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起子顺行六阳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禄贵吉星临压则吉,好行阴耄ü伲评做蟹麆人耍虺煞鹱髯嬷病H缬鲅蛉小⒌纳贰⒎闪然崦薇匦祝鞫橛谔煺妫咨嘶⑧ⅲ烨次良玻蚰缢蜞羲馈

吞啖煞:猪犬羊逢虎必伤,猴蛇相会树头亡,犬逢鸡子遭徒配,兔赶蛇歌走远乡,鼠见犬来须恶死,马牛遇虎定相戕,兔猴逢犬难回避,龙来龙上水中殃,凡人若值临时日,三合为灾仔细详(以年支为主) 。

官符煞: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实,名妄语煞。

病符煞: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对冲是,月时日犯之,无贵神解救,凶恶短折。

丧吊煞:一名横关煞,取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

运限,必主祸,古诗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来临” ,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来佐,凶煞临时,则横关也。古歌云“横关恶煞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纵有吉星重疉至,不遭刑戮也倾危(丧门即地雌,吊客即天狗) ” 。

宅墓煞: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宅,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数甲子,本日干住,阳干顺数,阴干逆数,若在命官主极刑,三合主徒配,对宫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若在命宫三合对宫,主痈疽,庶人徒配,妇人产厄。

剑锋煞:甲子旬剑辰锋戌,甲午旬剑戌锋辰,甲寅旬剑午锋申,甲申旬剑子锋寅,甲辰旬剑申锋午,甲戌旬剑寅锋子,随在各宫断,如第五宫露损子,第四宫损田宅。

锋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己,逐月旺干加临日时,带两重者凶,更与悬针相见,主决配伤残。

浮沉煞:(血刃同) ,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住,却从年宫数看在何宫,只在财帛宫名串钱,主富蓄,余皆凶。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戌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仍各随宫分论灾,如在田宅则主破祖,余宫类推。

破煞:此煞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惟寅申巳亥原破,却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灾滞,财产耗散,兼身有折伤之灾。

返本煞:五行无贵气,下克上为返。歌曰“五行死绝并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贵,一旺便克伤父母尊长。

阴阳煞:女属阴而喜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男属阳而喜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是阴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妇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论男女,皆淫。如男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更看有无贵贱消息。

淫欲妨害煞: 壶中子云 “老醉秦楼十二, 直缘重犯八专, 少亡楚甸八千, 应是疉逢九丑” ,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九丑为妨害之辰。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疎,犯多者尤紧。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孤鸾寡鹄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 ”乃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克妻,女克夫。

阴阳差错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与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

临官遇劫名“桃花煞” ,主好酒色。

返吟遇枭名“短寿煞” ,主伤妻子。

桃花红艶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子辰在酉,为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为红艶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诸煞, 凡言克身谓凶煞, 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音, 临身谓凶煞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夹贵” ,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内亦有正印官星” ,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更新于: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