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预测论用神之大略

2024-08-0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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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煞之大略

凡身强煞浅之格,大多以财生煞为主。如四柱财星重重,身主虽强,盗气过多。或用化合之法以安之。然而合不宜多,多合反为仇。古书所谓群阳妒合一阴,如楚汉争锋之象。诸阴争合一阳,不过蛙鸣蝉噪。观此四句,亦可明合多之害。不但制煞太过,日主之气,亦被盗泄尽。此等八字,惟有用煞印或官印,一路可通。凡用煞印或官印相生之命,大概病轻者居多。又有生煞皆立于不旺不弱之地者,用何法以治之也。惟有财印并见而解之。内中仍看财印之轻重,亲其轻而远其重。此类命造,用神亦难定。非用变通之法,难觅线索。尚有煞重身轻之格,不宜伤食制,大忌财生煞党。喜见比劫扶身,尤宜印绶化煞以生身。

论官煞混杂

官煞混杂之论,各书皆有理解。有去官留煞者,亦有去煞留官者,柱见伤官而去官存煞,见食神则制煞存官。亦有去轻留重之说。苟如官煞并出,而无制无合,乃谓混杂。惟神峰稍与他论不同,其理以官煞相连只论煞,官煞各分为混杂。如年月上官煞并透,即是相连,皆作煞论。或官煞透于年时之上,谓之各分,乃谓混杂。此法亦近于理。盖官星和善之性,君子之流,七煞者,凶神恶煞,小人之流是也。今官煞同处,有同化之可能,语云;近墨者黑,此之谓也。若官煞临于年时上,则各霸一方,我行我志,故曰混杂。又论去留之法。以天干主动,则易动,地支主静,则难去。似亦近理。总之无论混与不混,若得身势强旺,力能胜其官煞便佳。神峰之结论曰:身强遇此多清贵,身弱重重祸百端,可以明其官煞混杂亦无关大局,甚至官煞混且重,财星亦大旺,日主极弱,亦有贵人在焉。论富贵命,神峰之病药说类。偏枯为贵,颇有应验。其法以大凡至富至贵之人,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然后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人命之妙,其犹是乎。夫命理之增益,非八字中增之,乃在运上去益之也。四柱亦宜见用神,宜轻不宜重。若忌神与用神并重,则病已尽,亦不贵矣。然则贵命非一定格局造就,多由四凶神排立于命中,用之得宜而成。盖伤煞枭刃之类,性质精明,胆量过人,然后能达到大贵之目的也。

论正印

正印者,生身之母也。乃阴见阳,阳见阴之类。性质慈善,凡事能利己利人,与正官食神同为君子之流。凡正印等物取用,为生财有道,或有身旺忌比印之命,行正印运亦能维持现状,大多无害于事,盖慈母有爱子之心,子母不和,不过难望其助力,所以正印之物,利多而害少,如伤用神,则亦忌见。

论枭印

枭神即偏印,乃阳见阳,阴见阴,为继母之类。凡偏印性质,表面文秀而亲善,胸藏不测之机。苟取为用神,则较正印为尤美,具随机应变之功夫,人所不能料也。若枭神而为忌物,则祸深重,所谓继母不容,乃鞭笞备至,身无完肤矣。

论比劫羊刃

比劫与日主同性,为兄弟之类。比劫重而财散,凡散财之命,其性情必豪爽居多。故身旺之格,力能乘其财,何必要兄弟来分夺。或逢弱格,力不能乘财,宜以比劫分之为安。凡取比劫为用,总归虚花无实惠。若四柱财神过多,日主弱极,遇比劫或可稍得其利益,惟羊刃运无论身弱,遇此煞益少而害多。

论伤官

伤官者,杀伤官府,不服官治,乃化外之人也。然伤官,亦有贤愚之别。喜自强,腹中秀气充足。伤官能泄之于外,此谓好精气。最好金水伤官,旺泄出地支,其人清秀多智慧,乃伤官格中之君子也。伤官若透于天干,则人虽聪敏,常有傲慢之气。若为火土水木伤官,其性更骄,此种格局,如身弱则泄尽腹中精华,威武显露,视人如无物,此谓化外之人也。宜以印制而归正道。若逢枭神制之,则勇谋兼全,成为大伟人矣。凡伤官格,身旺宜化,身弱宜制,化者财也,制者印也。

论食神

食神者,知礼义,明廉耻之士也。只宜独见一位,乃实贵之品,虽非用神,亦不宜伤。若见二位,则不贵矣。每有食神最喜“劫财乡”之说,此论须分开讲。如日主强,劫财虽扶食神,而助日主太旺,亦害也。如身弱财重,食神之气亦盗尽,宜以比劫分夺财星,助日主兼助食神,所谓食神最喜劫财乡者也。

论正偏财

我克者为财,阳见阳,阴见阴为偏,阳见阴,阴见阳为正。俗以财为养命之源,然则五行得用,固称养命之源,或与日主临对敌之地,则作害命之物看。身旺之格,大多喜财,亦有忌财者,但不多见。弱格虽忌财者多,偶亦有喜财者在焉。此论与普通法,似乎矛盾,须知五行自有不同之处,必须先明天理,方知喜忌之法也。

上论各节,皆谈命之大略,其详细载于五星用神之中,可为标准或参考也。

论四时之节气

节气与用神有连带关系,按四时节气,用由天理而变化,五行之性质,亦随之而不同。欲知天理,先察节气,然后求用神循序而进也。

初交立春,火始产生。此谓丙火长生在寅之意。如人之初生,血气未足,不可作旺论,只存一丝生气,也已表明长生论中,不再赘述。

雨水之中,木正荣。按正荣二字,并非旺极,又非初出萌芽之意,乃在其枝叶怒发之际,有渐渐转旺之象。

惊蛰春分皆论木。此谓二月节中,木星正在旺相之时,大概他物可不必论矣。

其中轻重在三旬。总称虽曰旺相,其轻重仍在上中下,三旬之中,可以分出。察其意义,无非推中旬为最旺之时,在春分前后各五天,犹人之中年,血气方刚之候也。

木茂水聚清明候。交清明节气,木性尚在茂盛时代,惟天道转热,水性渐衰,已在归宿之际,无流动之势,是则木尚藏,水则聚而成堆之象矣。

谷雨水土两存形。

按存形二字,宜明其来去之分。盖阳渐盛,土亦随阳气而存来之形质。水则阳气愈重,其性愈涸,但存去之形质。大低一点潮湿而已,是以谷雨气中,水土二物,只存形质矣。

立夏五朝尤是土。初交立夏五天之内,土性尚不大旺。五天后始得势,而乘其财神。

土金相会旺中旬。气交小满,土有产子之力,而生庚金,谓之母子相会。即庚生己。不应在立夏节论起。小满气定长生,按事实,七煞当权,阳长生中最无力也。

小满之时丙火用。并非以丙火为用神,乃此时丙火正在得势之候,其气正盛也。

火土芒种不须论。按不须论三字,非说其无力,乃谓此时火正旺,土亦正盛,明知旺相,不必再穷究其旺弱矣。

夏至阴生阳始极。交进夏至,阴气渐生,乃阳气旺之极矣。盛极而将有转衰之势。

一交小暑木存形。春日木旺,交进小暑,虽在失令,然其形质尚盛,枝叶正茂,其形荣极,其气则衰,故曰小暑木存形也。

土最旺时交大暑。交近大暑,未土正旺,暑气甚烈,土虽旺,而性焦燥,何能应时而产物,仍属无用之类也。

立秋坤土五朝存。此谓立秋之后五天内,土尚不弱,虽金渐秉令,仍不言其泄气过重,五天之后,则子旺而母衰矣。

坤土既生金自旺。坤土既生庚金,母衰子强,而金星又临禄旺之乡,犹人在血气正盛之时也,金愈重而土愈轻矣。

时逢处暑水方生。交入处暑,水始产生。即壬生申。在七月之中旬,可知处暑前,水尚未生,虽印绶司权,水力尚不足,所以古人尝曰:大旱不过七月半。即此意也。每见夏秋之交,伏暑正盛,易成旱灾。处暑后,暑气渐退,有甘霖矣。

白露秋分金旺极。凡五行临帝旺之乡,正旺极之时,金亦然也。此理与木星同。亦可分为三旬,秋分前后各五天,为最旺之时耶。

寒露七日尚言金。交进寒露七天之内,金星尚旺,七天后,渐渐收令而转衰。亦不可完全衰弱论,因阴气渐增,则金性渐减,逐时而失其势矣。

火土聚时霜降后。霜降之后,土虽存其来之性质,其力则逊于谷雨时之土,盖以寒暑气候各别。谷雨之后,阳转重,有母助之,霜降之时,前金后水,盗泄其气,虽曰土旺四季,实则名目而已。火聚者,乃收敛时代也,不能透其光辉。木性收藏于根,无助火之功,是以火土两物,皆聚集而不能活跃矣。

立冬乾气水将盈。将盈者,将满也。欲满而不满也。满则溢矣,犹之旺极则衰也。待二候一朝,方用其水,此时水星正旺,方可用,亦非以之为用神,乃正旺得势之时也。

木须小雪始能生。交进小雪木始产生,所谓甲木长生在亥,其理解已详于长生论中。

大雪水生阴正极。大雪之时,阴气正重,而水星旺极之际也。

阳生冬至火堪论。经曰:冬至一阳生,火乃随之而来,此理当不可作旺解。盖时值冬令,寒气正重,何能有若干光辉。不过一点温和之气,回光一照,而即灭也。

小寒火绝却言水。交进小寒,火气仍绝,水尚得势,上句言冬至之火,虽得温和,进小寒仍绝,岂非一点回光,焉有实力哉。

大寒金土两存形。金去土来,金则实去矣。盖一方水旺泄气,再则木性动而盗气。金星正弱,何堪再受重重剥削,故曰实去。土乃虚来,盖徒有四季旺土之名,其实木水分界之时,冬土本乃畏寒,水增寒而盗其气,木克制之,土无能为矣。故曰虚来。总之土金两物,此时只存其形质而已。

以上所述各段,乃五行生旺之理,再凭造化而定其兴衰可也。各书皆载土旺四季,然则何能无轻重之别。关于命理之学,不可拘泥,须要变通。古书曾言,土无正位,寄生于四季,寄生者,借住之意也。岂有实权哉。如孟仲之月,金木水火乘旺之时,岂有土之地位存焉。仅在四立之前各十八天,金木水火自欲收束之时,而让与土也。故曰土无正位。古书有云:寒土堪成稼穑功。谓衰土能成稼穑之意。未土母子皆得势,可谓旺极,旺土难成稼穑格,只作炎火土焦论之。

论五行之性质

上已述四时之节气,然后可以叙五行在各时之性质矣。所谓定用神之细则也。至于论用神之法,其重在于五行阴阳较量轻重为要素。

春金之用神

初春之金,性体柔弱,况残冬适去,寒气未除,尚喜火来温暖,为护身之要物,既见火则金性稍具锋芒,可以用比劫来助其形势。如原八字中缺火暖身,则金虽多,亦不能施其威。所以初春之金,火不能省也。春日木渐旺盛,此之谓财旺身弱。若八字中木多,春金非但无削伐之功,反伤其柔弱之体。若再见水则泄金之气,而又增寒。金力愈乏矣。是以水木两物,皆不可取用,要以土来盗财神之气,制水之源。而养金之质,助金之形,此时土性松厚而有温和之气,不致埋金,反能生扶。故并喜土。既喜火土两物,土多不妨,火不可过多。

交进二月,木性火旺,金力愈减,此财神不能作为养命之源。诚害命之物也。水乃助木,兼泄金之气,并忌之。此时阳气渐盛,金性不畏寒,无用火之必要。惟喜比劫之物,分夺其财神,而助日主。最喜者印绶也。此类八字,见比劫而得名,遇印绶而获利。

清明节后,阳气已重,衰金忌火锻炼,不能作护身之物。而为制我之蟊贼。此时财金仍重,弱质之金,不胜其旺财,反足以滋助官煞而克日主,是以财亦忌见水乃泄身之气,无所取用,惟以印绶与比劫,为正副用神耳,以印绶为正。

比  劫    煞

辛丑 庚寅 辛未 丁酉

枭神 正财 枭神 专禄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辛金生于正月,雨水之时,木星正旺。天道尚寒,金性弱而忌冷,幸四柱不见水星,水泄气增寒助财之患,八字中比劫专禄印绶虽多,无火暖之,难施其威,是以五行全恃丁火七煞透出,暖寒金有功。然则正月之丁火,其力尚微,月支寅木正财,虽能助煞,幸木不多,不然损土亦忌。今以土有寒水助金之功,与火并用。

枭  煞    财

己卯 丁卯 辛丑 甲午

偏财 偏财 偏印 七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辛金生于二月,性质弱极,木性极旺,今见甲卯三木,柔弱之金不能克制,反为劳力,兼之丁午两煞,随之施威,制身太过,是以木火两物,与我为敌对之神。四柱不见水星而无害,盖水虽去火之物,一方生木亦忌。害重利轻之物,不见为妙。五行既无比劫分夺无用之财,全凭丑己二土之印绶,生扶日主而敌煞。亦得两用之妙。随以土而定为用神,运达水木火地,皆非所宜,自交戌土运而转机,此时临用神之运,获利无疑。进辛酉运,比劫总归虚荣,名誉难佳,只应付而已。

伤  财    煞

癸酉 乙卯 庚午 丙戌

羊刃 正财 正官 偏印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庚金生二月,春分之时,木性旺极,加以阳气渐生,金性虽衰,不畏寒。柱中官煞重见,且贴身克制衰金,已见其病。再以乙卯两木正财,助凶神恶煞,并盗其气,癸水伤官,虽能制煞,一方泄金气而生财,亦非所宜。酉金羊刃,无非助空气。八字独取戌土,偏印,以其善能化煞生身。有一物二用之妙。且喜不损,是以定为用神,此造行比劫运而得名,逢印绶以获利,进羊刃则仙游矣。

印  煞    食

戊寅 丙辰 庚午 壬午

偏财 偏印 正官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庚金生三月,谷雨之时,阳气已重,庚金乏力,柱中官煞重逢,克制日主,加以寅木又来助煞,木火之病已明。壬水虽堪制煞,而泄金气,亦非佳物。辰土欲来助日主,奈被寅木克制,五行惟取年干戊土,化煞生身,以作用神。是以幼年大运,皆非吉地。自交己未正印运以来,蒸蒸日上。庚申辛比劫运,名誉亦佳。达进酉运,临羊刃以后,接连壬水食神,皆不宜矣。

论夏金之用神

夏令火星乘旺,官煞横行。金体仍在,柔弱之际,岂堪洪炉锻炼。再加木来助火,则火势愈猖獗矣。使金性镕化,而不成器,难免伤其体制。八字中若见比劫印绶,火虽旺亦自能助形也。此所谓化煞生身之道。惟羊刃总属无用。水虽能制火,亦不取用,以其泄弱金之气也。按夏金,譬如花甲老人,四柱木火,如患感冒之症,普通谈命,以为比劫护身,水来制火,所谓食神制煞,此皆呆论也。苟以食神伤官取用者,犹之病人进表药也。凡表药必散气,年老之人,岂可全用散气之药,病虽愈而气亦尽,无益于事,必用表而兼补,却其疾病,而调理其体质,非印绶比劫而不为功。何也,以其能泄旺火之气,而又扶助日主,所为制煞,不如化煞之为益也。

大暑之后,若金土过多,略见水木或不为害,然庚金生夏令,见土多似有刚暴之性,用神非他不可。

食  财    印

壬午 乙巳 庚戌 己卯

正官 七煞 偏印 正才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金生四月,煞重身轻之格。官煞毗连,只作煞论。巳火克身已重,无所谓长生。兼之乙卯两木,又来助煞,为害非浅。壬水虽制煞,而泄衰金之气,单顾一方,难作用神。今查八字,得己戌两土正偏印,化火而生扶日主,得两用之妙。乃定为用神。初运丙午丁未,一带火乡皆未利,进戊运渐入和平之境,直至酉金羊刃运,变更受环境压迫,率至失败。进庚运,连下戌辛等运,始复旧观耳。

比  财    财

辛亥 甲午 辛未 甲午

伤官 七煞 偏印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辛金生五月,正衰弱之际,七煞当权,重重克制,未土本属助身之要物,惜被两午火夹合,而失生金之能力。亥水伤官,又不能制午火,反泄日主之气,两甲木透出,无用之财,宜藏不宜透。又去生煞,是又木火两物,皆作病神。八字全仗年上辛金,分夺财神,稍减火势,聊作和解之神,无如不足,再逢金土之地,名曰温药补身之法。

心田自造

印  印    官

戊寅 己未 庚寅 丁丑

偏财 正印 偏财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庚金生六月,大暑未交,炎气已重,丁火官星本非用物,又有两寅木财神,助火作祟,四柱不见无用之水,则无患。全凭四土泄火气,而生扶日主,为重要之神,俗以土厚埋金则大谬也。自交庚申辛运起,比劫帮身,出道颇早。名誉亦佳。进西夏运达羊刃之地,以至失业。自酉运至壬水运,十年之间,披星戴月,受尽风尘之苦,无甚良果。进戌运,临用神之方,而入佳境。交进癸水伤官运,泄金气,虽戊合类成火形,乃亦害物。操业失败,岂能免也。自己未冬,乃滚入江湖而图糊口,运蹙亦可畏矣。

财  劫    官

甲戌 辛未 庚辰 丁丑

偏印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庚金亦生六月,未进大暑,火性尚烈。失令之金,难敌得时之火。加以甲木财星助火为患,幸有辛金,和服可去木,杀火势而资日主,惟喜四土生之为合用,而今年逾花甲,观其一生行运,惟有戌运全部为得意,其余皆非所喜,无能取用也。

论秋金之用神

秋金秉令坐禄之乡,强健无疑。再见比劫,其体愈刚,重逢印绶,其土易折。土加多而埋金,然金之性质,不论锋锐无比,木总不宜过多。盖金见木而伐之,木虽不能敌金,多伐则斧斤亦伤。虽曰秋金锐锐而乘财神,财多亦忌。所谓五行性质不同者也。

初秋之候,暑气未退,金虽旺而煞亦不弱,所以火不宜多。喜水来泄金气,又能制煞。并作财星之根。按七月之金,如人之在中年,血气方刚,身煞有对恃之势,双方皆作病论,宜表不宜补。所以用食神伤官泄旺金之气,制七煞,又能来生财,乃清解之法也。此谓身煞两强,制乡为福之道也。

仲秋之金,要以水木三物并临,即谓之火炼水磨,铸成锋锐之器。用神惟取木火。大忌印绶与比劫耳。

季秋之金,天道转凉,无须用水,仍以木火为主,不宜见比印。近冬金性寒,略已转衰,稍见比印则不忌。关于用神,火为主木助之。

伤  印    印

壬辰 戊申 辛丑 戊子

正印 劫财 偏印 食神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辛金生七月,四柱不见一点火,适鑫逢戊子时,乃一位朝阳格局。应推富贵之命。何以又是普通人也。所以格局完全名目而已,少有应验,惟朝阳格局,主人文秀是实。若当以成格论,少年金运应利,进水运应败,但事实适得相反。此造少年金运平常,行水运名誉极佳。依蒸气而论,初秋则喜水来生财,进白露,柱中水既重,不宜再达水运,若初进立秋节,见水或能聚财。此造生白露前一天,逢水而得虚名,欲获实惠,必在甲寅运中。

偏  比    比

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

伤官 建禄 专禄 偏印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庚金七月,地支申子辰会局,对于寅午戌之财官印,完全成为井栏义格。依古书重于格局者,又是贵命无疑,而不知仍是普通商人也。按命理,总以用神为主,此造四柱比印重重,宜用辰中一点乙木财神,而生官星。子水聊作财神之根,而泄旺金之气。惟不能作用神。此造少年金土运次,水运尚可,惟以甲木运为最佳也。

印  比    印

戊戌 辛酉 辛卯 戊戌

正印 建禄 偏财 正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辛金生八月,正在司权,势力可以横行天下。奈何母多拘留,使英雄不得出头,此谓土厚埋金格也。支坐卯木,身旺应得之财,又不能破土,无如酉禄贴身相冲,分夺无余。四柱又无火来制金存木,受亏多矣。出道以来,一带水运,庸庸碌碌,惟甲木运破土,稍露头角,以后丑运为最次,至丙寅运,则称全美矣。

财  官    煞

乙亥 丙戌 辛未 丁酉

伤官 正印 偏印 专禄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己 庚辰

辛金生九月,节近立冬,金性已寒,水不宜多见。秋金本忌土也。然则近冬,金性稍转衰弱,虽有两土,亦不大忌矣。若作强格论,宜以火制,今以寒性推算,当以火暖之。所以丙丁两火,暖寒金有功,乙木财星,又来助官煞,格局纯粹,虽不大发,亦得乐而无忧也。

官  印    伤

丙申 戊戌 辛丑 壬辰

劫财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辛金生九月,初交寒露,金性尚旺,四柱纯是金土,助身太重,反不能显扬。正所谓埋没英雄。丙火透出,应作用神,虽有壬水伤官来制,妙有戊土护身,得辰戌对冲,冲出辰中乙木,聊作官星之根,是以木随火并取膦用神,以上行运,皆在金土水乡。现在仍在壬水运,伤丙火为忌,待进寅木运,方能言佳也。

论冬金之用神

冬日之金,形寒性冷,其质亦弱,见水阴气重重,而增其寒。且泄衰金之气,土为堤岸,能制水之源,为助身之要物,若见木多,寒金无削伐之功,劳而无益,反足以损其印绶。是以水木两物并忌。要以火来温其体,暖其性,然后其质健全,能施鑿伐之功。土能止水,使金性不寒,加以火来助之,无不利矣。比劫虽多,则无所用,此法与初春之金,大概相同。以官煞印绶并用,惟比劫有异耳。

财  官    比

乙亥 丁亥 庚辰 庚辰

食神 食神 偏印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金生十月,初交立冬,天道已寒,兼之两亥水相映,愈增其寒。使金星不能执化。五行得两辰土塞水之道,而生扶庚金为美。最佳者,惟有丁火官星,为护身之本,加以乙木助之。然则木不宜多,其多则损土也。此造自四十八岁,交进午火运而后转入佳境。夕阳虽好,将近黄昏,为日不多矣。

煞  比    印

丙辰 庚子 庚午 己卯

偏印 伤官 正官 正财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六八 七八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庚金生十一月,大雪之后,形质寒冷,坐支午火,又被子水冲去,且以见水而增寒。辰土被合,则减助金之能力,八字全恃丙火七煞透出,以暖寒金,方成其器。是以有用。加以己土正印,制水助身,亦所喜之物。今以煞印并取为用,独一卯木,能助丙火,不可再见而伤己土。一排水木运,皆非善地,进火运土乡,始可言吉。

财  印    官

乙卯 戊子 辛丑 丙申

偏财 食神 偏印 劫财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金生十一月,节临小寒,亦在寒冷时代。子水增寒之物,妙有丑合。申金为柱中之闲神,虽无害,亦无益。五行得丙火虚官透出,暖辛金有功,兼之戊土正印贴身相助,是以取官印为用神。乙卯两木,幸属阴性,不伤阳土,而能助火,不可再见,多亦忌也。前行亥运应次,丙戌十年,惜乎太早,再逢火土之方,则又迟矣。

比  印    食

庚寅 己丑 庚子 壬午

偏财 正印 伤官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庚金生十二月,性质仍在寒冷之中。午火虚官,本为柱中之要物,坐支子水伤官,冲克官星为最忌之神。喜得丑土合去,其功甚大。不然用神受损,真为乞丐之命也。再有寅木遥合午火,始得转危而安。加以己土助之,始成普通之命。惟壬水透出,使寒未除,其病未清,宜以运补。所以前行一排金木水运皆次,自交巳火七煞运,乃达佳境也。

八字预测论用神之大略


更新于: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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