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3月25日,湖北荆州石首县(1986年5月27日,批准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调关区(1974年9月,撤区并社,设立调关公社。1984年3月,改为县辖镇)幸福公社东红大队二生产队发生了一起杀人放火焚尸的重大案件。县公安局干警立即出动,在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仅用4天时间就将此案破获。
1973年3月26日上午7时半,调关派出所向石首县公安局报案:幸福公社东红大队二队陈才家于25日晚失火,其妻杨菊华被烧死,火因不明,要求去人调查。
县公安局当即派人与调关派出所的干警一同赶往现场勘查,发现三间“壁子屋”已被烧得完全倒塌,室内家具、衣物、粮食等烧得荡然无存,遍地是乌黑焦炭,散发着阵阵焦糊味。陈才的妻子杨菊华已被烧死,其头部已烧焦,背部和手也被烧焦,左脚踝关节下也已烧焦成弯曲状。
现场惨不忍睹,围观群众既同情又不解,陈家素来邻里和睦、与人为善,怎么会突然间家破人亡?
公安人员经过初步调查,认为有他人纵火的可能。
3月27日下午,荆州地区公安处刑侦科罗科长亲临现场指导。经过调查走访获得一条重要线索。
杨菊华于3月24日晚到过邻居徐方桂家里,杨菊华走后本队的袁春林接着又到了徐的家里,不一会儿袁就走了。25日杨菊华的大门整天被锁着,而袁春林在自己家中睡了一天,当晚杨菊华家起火后也未见袁过去参加救火。26日袁春林又关着大门睡觉,行为反常,袁的疑点迅速上升。
侦破小组经过分析认为,袁春林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又经过深入细致的勘查,公安人员从袁春林家中搜出杨菊华用过的扁担,24日晚穿的灯草绒布鞋一双,以及杨家里的锁和钥匙。
据群众反映,袁春林与杨菊华关系暧昧,在村子里名声不好。
案情分析合上,大家认为袁春林有可能因奸情杀人,后放火焚尸灭迹。
3月28日早晨,侦破小组决定传唤犯罪嫌疑人袁春林。袁春林起初默不作声,而后又拒不认罪,当公安人员将物证展示在他面前时,袁春林像泄了气的皮球,最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袁春林,31岁,小学没有读完便辍学回家,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荡,后来学了一点技术,会修理电筒、钢笔、缝纫机等。先后在东升公社新港大队、八一大队和西湖农场住过。1960年落户调关区幸福公社。1965年9月与余某结婚,三年后妻子离他出走。
袁春林于1962年8月在八一大队三队守仓库时,监守自盗。他看到队屋里雪白雪白的堆积如山的籽花,就好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将仓库里的籽花背出几包,藏到自己家中。袁春林多次行窃、或撬门入室,或狼狈为奸,盗窃生产队里的农药、动力机的油泵总轴、油箱总轴等。每次盗窃得手,然后销赃分赃。
袁春林的盗窃行为多次被人发现,但他屡教不改,继续偷偷摸摸不断。
杨菊华年近而立,但她天生丽质、妆扮有方,使她别有一番成熟少妇的风韵,尤其是从少女时代一直蓄留的两条长辫子乌黑油亮,惹人喜爱。袁春林是浮华浪子,闲来无事常在村子里游逛,见到聪明漂亮的杨菊华,他不时地去挑逗、调戏,他看到杨的丈夫老实巴交没有说什么,以后胆子更大了,他用小恩小惠的手段拉拢她,用甜言密语哄骗她,杨菊华也经不住袁春林的诱惑,最后成了他的俘虏。
为此,陈才曾多次找过袁春林要他不要破坏他们的家庭。袁不但不承认错误,还手持一根拉马丝杆行凶将陈的头部和手打伤,而后继续和杨菊华往来。
杨菊华本性善良,不忍拆散自己的家庭,背叛任劳任怨的丈夫和聪明可爱的女儿。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两人的隐秘关系终于被人找出蛛丝马迹,而这类绯闻更是村嫂农妇们津津乐道的,人言可畏。杨菊华的父母听到传闻后既羞且愤,立即召回女儿严加训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他痛改前非。杨菊华欲辩无言,悔恨交加发誓迷途知返、悬崖勒马,与袁春林断绝一切关系,相夫教子、恪守妇道,以弥补以前过失。
但袁春林继续纠缠不休,3 月 24日深夜袁春林将杨的门抠开、企图行奸,刚进入房门就被杨菊华发现。杨菊华便起床点燃灯,穿上棉鞋,坐在床上要他回去,但袁春林死皮赖脸不肯走,杨菊华再三催促,袁春林竟无耻地说:“我不走,我坐都要坐一夜,一直陪伴你到天亮。”
杨菊华见袁不愿走,便从床上下来推他走,为此两人发生纠扭。
“你不走,那我走!”杨菊华一边说一边出门往外走。
袁春林跟着追了出去。
此时已是25日凌晨一点多钟,春寒料峭、夜风袭人,树子里万籁俱寂,漆黑一片,偶尔从深巷中传来几声犬吠。
杨菊华本意是到尚未睡着的熟人家去借宿,以摆脱袁春林的无理纠缠,不料夜已太深,村民都已酣然人梦,唯一可见的是天上一弯上弦月以及稀疏的几颗星星,一阵风来,杨菊华又打了一个寒噤,头脑里觉得格外清醒,她定了定神,义正辞严地对袁说:“你快走吧,我今天无论如何不会听你的。”
“别把话说得这么绝,从前你还不是……”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早就告诉你要断绝关系!”
“那是别人逼你的,我相信你会回心转意。”
“休想,我不欠你的,咱们恩恩怨怨一笔勾销,从今后各走各的路。”
“可是我欠你的情还没还呢?以前你对我是那么好,今天怎就如此绝情?”
“你不缠我,我们以后有话好说,见面还可以打声招呼,你要是这样死磨硬缠,从今以后我就翻脸不认人了。”
“好好好,我不缠你,我就想摸摸你的辫子,摸一下我就走,其实当初就是这条辫子勾了我的魂儿……”
袁春林边说边拥上来动手动脚,乱摸乱抓,杨菊华实在忍无可忍,心想袁五大三粗,力斗不过,只能呼救,于是大呼“救命……”
袁没想到她真的喊出声来,深夜的乡村一声大叫显得分外凄厉、哄亮,他害怕仅几步之遥的左邻左舍闻声起来。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袁春林凶相毕露,竟将杨菊华的两把长辫子分开,将杨的颈项紧紧地缠住,并用右手死劲往后扭,将杨菊华勒得昏死过去。
袁见杨菊华倒地后还未断气,唯恐复活,又将杨菊华推入车墩水沟里,等杨菊华完全断气后,将尸体拉上坡来,把尸体背回死者家中,用被子将尸体盖好,然后将杨的门锁上。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第二天,袁春林将麻梗绑上火柴纤子,作好引火物的准备。当天晚上袁春林就到死者家中将带去的麻梗插在把子上,又淋上煤油。作好引火物和放火的准备后,又劫走杨菊华的一床绒毯、一顶风帽、二床垫单、一件的确凉衣服、一条毛哔机裤子、一把青凉伞、两个提桶,以及热水瓶、布袋、鸡蛋、糍耙等物,共33件,用杨的一条扁担挑回家去。
袁春林将劫走的物资放好后,接着又打转回到杨菊华家用自己带去的打火机将麻梗点燃,还未走到自己家中火就冒了头,等到周围群众赶到救火时,屋檩子已烧塌,没办法抢救了。
袁春林放火的时间在8时30分左右,当时中湖渔场和调关中学还在开会,他们发现火时是当晚8时45分。调关中学的老师李某在救火时,发现屋里有人,便用绳子将杨菊华尸体拖出来。
袁春林作案后,3月26日晚跑到东升公社八一大队其父家里,要其父和弟弟到自己家里去一下。
第二天清早其弟袁华去后袁春林就将从杨菊华家劫来的大部分赃物要其弟挑到八一大队去,企图转移罪证,被当时控制袁的大队干部发觉,当场将物证追回。这时春林自知罪行彻底败露,罪恶深重,法网难逃,于是服毒自杀,经过及时抢救才未毙命。
袁春林一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破坏他人家庭,未达其淫欲,竟采取极端毒辣的手段,杀人命,劫走财物,纵火焚尸。罪行败露后,又畏罪自杀,顽抗到底,实属罪大恶极。
1973年12月31日,袁春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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