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捉摸的“运气”
这个社会的人们很“可爱”,在看到别人成功或走顺的时候,心理会轻蔑地说:“他不过运气好而已”。
而当自己失败或不顺利的时候,则会安慰自己:“我只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
不过,当自己成功的时候,则几乎都会说:“这绝不是运气,是自己是多么的努力的结果”。
所以这个“运气”,真得很可怜,好事没他,坏事都是他的锅。
人们嘴巴上轻蔑“他”,但心中又恐惧“他”。
人们无法掌控他,就只好尽力了解他,“取悦”他,所以你为什么会花时间看这篇文章,也不过是这个道理。
其实所谓的“命运”、“运气”,道理很简单。
“运”是指时间的因果持续作用。“气”是指空间的磁场交互关系。“命”就是您选择在这个宇宙间的地位、位置,就是“命”。本体法则
所有宇宙现象存在的一切,包括物质的、精神的。
有生命的、无生命的。都源自于一个本体,这个本体包括了所有的万物变化,但是万物中每一个的存在,都蕴含了这整个本体。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再深一层说,在本体之内,A就是B,B就是A,A对B所作的所有事,都等于A对自己作的事,但是A以为他跟B不一样,所以误以为是B对他作的事,实际上都是A自己对自己作的事。
当我们区分这是这个,那是那个…美的、丑的、好的、坏的时候。本体就随著我们的区分而幻化成宇宙万物。
但是每一个存在中,又蕴含有本体。这并不是本体被切割成无数片,也不是被复制成无数个,分别存在每一件事物中,而是本自独立、无分别地存在宇宙万物中。
我们把这个观念,简称为:“本体法则”,他是强运学中,最根源的指导原则。我们接着往下看。
能量法则
所有宇宙现象存在的一切,包括物质的、精神的。有生命的、无生命的,有存在就有能量,有能量就有磁力,磁力相同的会相互聚集,最后对所对应的事物,形成增益或破坏的力量。
在能量没有实现之前,是永远存在的,就算是实现后,也只是转换。
用一句话来说:“有分别,有对应,才有能量”。
例如前面的例子,A对B作了件好事,根据本体法则,就等于是A给自己一个好的能量。
但是A认为这件事是做给B的,而因为B也对A心生感激,所以这件事的能量会吸引B,使B来作为实现这能量的媒介,表面上是B回报了A,事实上,是A发出的能量,吸引B来回报A。
这时,有人会问:如果A没遇到B,或者B根本不领情,那这个能量这么办。
因为我们说过,能量具有磁力,会吸引有关係的能量聚集。当能量累积到相当程度时,就会实现。
所以当A在未来又做类似的好事的时候,这些好的能量会互相吸引,一直累积到相当程度的时候,就会实现。
所以可能A在帮助C或者D、E、F…Z的 时候,就由其中一个来回报。
甚至不用等人来实现,A自己就中了大乐透头奖。所以能量的作用就是本体的作用,至于透过何人,或何种方式,只是助缘的因素而已。
我们把以上这个观念,叫做“能量法则”,他也是强运学中,所有技巧面的理论基础。
基本上,只要瞭解了“本体法则”和“能量法则”,就可以解释为何“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存在。
这是因为你的所作所为,都会因为本体的存在,而回到您身上。就如同在地球上往上丢球,球会因地心引力的作用落到地上是一样。
“地球”的存在就是“本体法则”,而“地心引力”则是“能量法则”的展现。
无限法则
这边包含了两个概念 ─ 本体无限与能量无限。
无限法则—— 本体无限:
本体无限包含两个概念——“本体成就无限”、“本体善意无限”
我们先说说“本体无限法则”之——“本体成就无限”
严格来说,“本体”只是个“假名”,目的只是为了便于“比喻”,他是不存在的,全宇宙中找不到他的形体、外貌,与所在的地方,因为他一存在,就受限制了。
但是宇宙任何之一的事物,无论多么微小,都蕴含有他的全部,所以任何事物,都存在著一切的可能性。
而所有的事物,之所以会呈现出如此的相貌与结果,都是因为互相依存的结果,就如同玩积木一样,在没有堆积之前,可以堆成城堡、舞台、汽车等任何器物,具有一切的可能性。而一旦堆出城堡的时候,就是城堡的样子。不过只要抽掉任何一块积木,就有可能还成一块块的积木。
本体就像积木一样,具有一切的开放性,可以做任何的组合,成就一切的事物,远远超过你能想到的。换句话说,既然一切都具有一切的可能性,没有任何事物是被预先注定的,既然如此,命运只是流程、并非结算,更不是本体。
这个我们叫做“本体成就无限”法则。
所以为善、为恶,看你自己,没有一定,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却是一定的,丝毫不会混淆。
这个概念的意义在于:没有任何事物,是被限定应该会怎样,如果会怎样,那也是你将他限定了会怎样。就像你堆出的是城堡,绝对就不是大象;堆出的是大楼,就绝对不是平房,这是一样的道理。就算目前是这个样子,你还是随时可以打掉重组的。
而且基于能量法则,针对伤害越大的行为而能给予宽恕,则这个心念的能量就愈大,远远会超过原来所受的伤害。因此“以德报怨”,不单只是道德层次的劝说,而是一笔很划算的生意。
由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针对一个事件所起的心念,等于为未来的结果预定了方向。因此在本体法则之中,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所有的可能性,都源自于你自己的心念。这就是“本体无限法则”的精义。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问:老师,按照你说的,一切的事物发展的方向,都取决于原来的心念,那念头起错了,不就没有改正的空间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我们前面说过,既然一切都具有一切的可能性,没有任何事物是被预先注定的,命运只是流程、并非结算,更不是本体,您随时可以重组。
所以对于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事物,固然已经没办法改变发生的事实,但我们可以选择所对应的心念,来扭转接续下来的发展方向。
例如有人本来就身处在顺境之中,却不断造恶。本来的顺境反而促成造恶的环境。这样还不如没有这样的顺境让他造恶。
相对地,有人面对逆境,却依然不失志、不丧气。因为逆境反而知道反省,忏悔。更积极地发善心行善来补偿业障。逆境愈大,所发善念的能量就愈强,将来得到的回报也愈大。
如果从这角度来看,越大的逆境反而是越大的向上能量。
所以从本体的角度来看,顺逆境是不定的、可变的,能决定或改变它的只有我们的心念。
虽然世间难免有“恶者荣华富贵而善终”、“善者贫穷卑贱而早夭”的情形。但是本体是公平的,焉知现在的恶者不是过去的善者,而现在者善者不是过去的恶者?最重要的是我们当下应对事物的心念,是决定未来之我命运唯一的主人。
就更深一层次来看:顺逆境都只是心念对外境的“感觉”而已,凡人都是以乐境为乐,以苦境为苦,以致于我们的心念都被外界的条件所束缚。
所以逆运最大的伤害,不在于有形的挫折与拂逆,而在于无形中剥夺了我们心念的自由。认为自己就是被命运给摆佈的,什么努力都没用。更甚者则价值观产生扭曲,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想要摆脱当下的困境。无论怎样,都会形成在逆境中愈陷愈深的恶性循环。
但当我们了解“本体无限法则”之后,我们就会知道:“现在”只不过是反应我们“过去”所做的结果,就算现时仍须受到外境的束缚,但我们的心念是绝对自由的,除非我们自己怠惰,否则没有事物可以束缚我们向上的心念。
这个概念,对于爱算命的朋友特别重要。
因为爱算命的朋友,潜意识都认为有一个命运来掌控、主导我们的一切。丧失了自主追求的勇气,所以命“愈算愈薄”。这些人只受限于自己“运”强不强的想法,而不敢接受“运弱”的命运,并且有将他变强的雄心壮志。
其实“无限法则”,只是要告诉你一个很简单的概念,那就是:“你是自己的主人,时空的限制无法限制您心念的自由,你有无限的选择,没有人可以限制你的发展与成就”。
我们回到最前面的问题:
某A今世得到某B的帮助,是因为前世有帮助某B。
所以因果律就是助人者被人助。
如果今世某B永远不可能碰到某A,那某A的好事不就白做了!
我们瞭解了“本体法则”,知道某A、某C表面上是对某B、某D做出动作,但在“本体上”,实际是等于“自作自受”。
这些动作,根据“能量法则”,是最有可能吸引某B、某D来实现的,但纵使某B、某D无法配合,这个行为的能量还在。
配合“无限法则”的看法,如果他们继续做与当初相同的行为时,这能量就会增强,并且相互吸引,当能量累积到相当程度时,就会立即实现。
但如果没有继续为类似的行为,或者作相反的行为的时候,那有可能能量累积不足,而没有实现。
所以说:在条件成熟之下,某B就算没遇到某A,也会得到好报。
所谓的“条件成熟”,其实就是“能量法则”、“无限法则”的条件成熟。
这时有同学说:大师,那你说的运气,是不是指我们的起心动念、所作所为,都是根据我们的动机,还有对外发生的影响,所产生的能量。
这个能量,又有可能与其他能量相互吸引,当能量到达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结果。
这个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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