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病常用八法,灵活运用,可做到药到病除!

2023-01-27 22:31


何谓八法?所谓的八法,是指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种。只要能够妥善运用,即使病情复杂,也能够从容应付了。


所以,在治疗疾病时,必须明白地掌握病情的正常与反常、轻重缓急,除了要了解八法外,还要懂得如何灵活运用八法,以及八法的配合,才能确切地治愈疾病,真正做到药到病除。

一、汗法

汗法主要适用于病邪在表的病证,然而表证又有表寒、表热虚实的不同,因此汗法的具体运用当区分具体情况。


辛温发汗法:适用于表寒证;辛凉发汗法,适用于表热证。但由于患者的体质不同和兼挟病证等复杂因素,治疗上又有滋阴发汗法,适用于外感兼阴虚的病人;助阳发汗法,适用于外感兼有阳虚的病人,此为补益解表法。


还有化饮解表法,理气解表法等等。前者用于外邪挟内饮,后者适用于外邪挟气滞之证。这些变化的汗法,皆为发汗法与其它治法相结合的治病方法。

二、吐法

吐法多用于病情急迫,必须迅速吐出积滞在上焦或中上焦的实证。如痰涎壅盛,食积胃脘不化,恶心欲吐或误食毒物尚留胃中等。由于邪有寒热之分,以及正气未伤、正气已伤的不同,因此吐法的具体运用是:


1. 根据病情可分别采用药物或非药物的吐法。


2. 实证吐法:涌吐痰食法及涌吐风痰法,皆用于痰涎壅盛的闭证。如痰涎宿食,填塞上脘,气上冲咽喉不得息及中风痰壅之证。


3. 虚证吐法:多用于虚人痰涎壅盛之证。


4. 缓吐法:适用于邪实正虚,病在上焦,而又必须采用吐法的病证。

三、下法

下法主要适用于里实证。里实证有寒、热、水、血、痰、虫,以及新、久、缓、急等不同,因此下法有以下几种:


1. 寒下:适用于里实热证之大便不通,热结旁流以及肠垢结滞的痢疾等病证。

2. 温下:适用于寒痰结滞,脾胃冷积,寒实结胸,以及大便不通等证。


3. 润下:适用于津液不足,阴亏血少的大便不通证。


4. 逐水:适用于阳水实证。


5. 逐瘀:适用于蓄血、瘀血、内结等证。但逐瘀、逐水均有其对症的主药,而下法只用以为辅,比较特殊。

四、和法


和法:和法适用于邪气在半表半里,或脏腑同病,而汗、吐、下等法均不适用的情况。根据其病情的偏表、偏里、偏寒、偏热,以及邪正虚实的情况斟酌处理。如具体治法有和而兼汗,和而兼下,和而兼消,和而兼补等。

五、温法


温法适用于里寒证,但寒证多有阳虚,所以祛寒补阳密切相关,其具体运用可分两类:


1. 温中祛寒:适用于寒邪内侵,中焦阳虚,病势较缓者。


2. 回阳救逆:适用于真阳不足,寒邪直中三阴,或热病过用清凉,以致病入三阴,而病势骤急者。温法还有温阳化饮,温肾纳气,温下寒积,温胃降逆,温中化痰,温脏安蛔以及温散表寒等,基本属于温法与其他方法配合的治法。

六、清法


适用于热证。由于热证有在气、在营、在血的不同,故清法大体可分以下几类:


1. 清热生津:适用于热在气分,热盛伤津之证。


2. 清热泻火:适用于热在气分,属于实热的证侯。


3. 清营透热:适用于热在营分的证候。


4. 清营凉血:适用于热入血分的证侯。


5. 养阴清热:适用于热灼伤阴,阴亏火炎的证侯。


6. 清热开窍:适用于高热不退,神志昏迷的证侯。除此,尚有清心火,清肝火,清肺火等清热降火的方法,也属清法范畴,不可不知。

七、补

补法适用于不足之证。一般分为补气、补血、补阴、补阳四大类。根据不同病情可选用峻补、平补、缓补等。


1. 补气法:用于脾肺气虚,倦怠乏力,少气不足以息,自汗脉虚等证。临床除用于气虚下陷证外,还根据补气生血、阳生阴长之理,对大失血的病证先予补气,或在补血药中重用补气药物。


2. 补血法:适用于血虚所引起的诸证,如面色萎黄,舌唇爪甲苍白,视物不清,心悸不宁,月经愆期涩少等证。


3. 补阴法:适用于阴精或津液不足而引起的诸证。如口干咽燥,肌肤枯涩,目眩耳鸣,虚烦不眠,遗精盗汗,呛咳咯血,消渴等证。


4. 补阳法:适用于脾肾阳虚所引起的证侯。如腰以下冷,腰膝酸痛,下肢软弱,少腹时痛,泄泻、尿频、阳萎早泄等证。

八、消法

消法主要适用于慢性癥瘕积聚而又不宜使用攻下的病证。临床具体运用则针对病因、病机、病证的不同,选用以下几种治法:


1. 消坚磨积:适用于癥瘕积聚的病证。


2. 行气消瘀:适用于气结血瘀之证。


3. 消食导滞:适用于饮食不节,脾胃不运,以致饮食停滞之证。


4. 消痰化饮:适用于痰饮蓄积的病证。


5. 消水散肿:适用于气不化水,水邪外溢的病证。


上面介绍了八法的概要,可以看到八法各有其独特的作用,但在使用上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关联的。所以明白了八法的意义以后,必须进一步懂得法与法之间的联系,如何综合运用,才能灵活地适应病情变化,发挥更好的疗效。

更新于:2023-01-27 22:31